淺談《和合本》聖經的修訂
周聯華
庚子年間(1900年)義和團之亂殺害了189位外國宣教士與其家眷,引起了八國聯軍。鑒於此事件源於普遍的百姓對外國教士的排斥,因而使得普羅大眾對福音產生不解與反感,在中國的宣教士們早已意識到應該要有一本大家都能讀得懂的聖經,好加速福音的廣傳,於是《和合本》聖經的翻譯事工得到了各國差會的一致認同。
中文《和合本》– Chinese Union Version,顧名思義就是歐美各國的聖經書會同心聯合起來參與的事工,這些聖經書會後來也都成了聯合聖經公會的會員。傳教士大會以當時普遍使用的中文類別,決定翻譯三種《和合本》中文聖經 –淺文理聖經 、文理(深文理)聖經、以及官話聖經。一般以為淺文理聖經將會最為廣傳,故學者或宣教士莫不以受邀參與文理聖經翻譯為最高榮譽;而官話聖經的事工則是最不被看好,相對的就常遭到受邀者的拒絕,故大部分由各差會的總幹事或負責人兼任,這些平時就很忙碌的代表身兼數職,也因此參與官話譯本的時間有限,拖延了完成的日期。全本官話譯本﹝亦稱國語和合本﹞在前後歷時三十年完成後,於1918年12月31日交給印刷廠,而在1919年4月22日在上海從印刷廠收到初版。這短短四個月期間,要人工鉛字排版、製版、印刷、裝訂,還加上多次的校對;動員之多速度之快,大概也是後無來例。
何謂官話?早期科舉時代,縣府知縣地方官乃透過中央朝廷的差派到各地省份任職,為了避免地方官在本地任職無法應付親朋好友的關說,往往將地方官派職遠離家鄉。這一來,南腔的地方官到了北方任職,語言成了一大障礙,於是地方官員共同使用一種源自皇朝北京城的語言,外國宣教士把這種語言稱為滿州宮廷所使用的語言,俗稱官話 – Mandarin。起初士大夫們瞧不起這種語言,認為它只適合用來口傳敘事,不適合寫成經典文體;想不到官話譯本一推出的同年,正是「五四白話運動」的同一年,很快地這個平民百姓的版本幾乎就取代了文理譯本,受到廣泛的接受,成為歷年基督徒最喜愛的經典中文譯本。
一開始就有修改的意見,然因戰事連連不得不拖延了修訂時間。然而語言往往隨著時代而消長或改變,在60年代又開始有學者對《和合本》提出修訂的建議。於是在1982-1983年期間,聖經公會在香港、台灣、新加坡與馬來西亞等地舉行研討會,討論了《和合本》的修訂事宜,並列出修訂原則:
- 儘量少改,不必要的地方不修,有必要才改。
- 保存《和合本》的風格。
- 參考現代學術考古的結果。
後來又加上, - 跟現代通行一致的詞語。
於是此修訂計畫於1984年開始著手,至2000年完成了新約。在這漫長的十六年修訂期間,由於聖經公會開始了另一個基於不相同的翻譯原則的計畫 – 《現代中文譯本》,又加上羅馬天主教與基督教教會嘗試共同翻譯聖經的計畫﹝由聯合聖經公會代表﹞而先後影響了修訂時間;更不需提原本為了配合兩岸三地的詞語字彙的配合與更改,例如「群眾」,在中國地區會產生與幹部唱反調特意挑釁的印象,就應避免使用;於是在詞句的反覆斟酌上也耗費了許多時間。
隨著新約的面市,舊約修訂的完成時間更受到眾人的關心。從2001年起,這九年來由海內外香港、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等華人聖經學者起稿,由聖經公會翻譯顧問群協助針對經文校勘,最後並經審議員審閱完成,每一步驟階段皆有文字記錄可考。最後這四年更是由編審小組每日一起朝九晚五的共同工作,字句斟酌考慮再三,力求不但能夠朗讀無礙更能經得起默讀思考。
和合本修訂本之新約部分依據聯合聖經公會1993年出版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第四修訂版,舊約部分則依據1997年出版的《斯圖加特希伯來文聖經》第五版。由於新約經文考證學之研究已穩定成熟,有考慮價值的古卷及古譯本均已列入該原文聖經中,本修訂版即依據加以註解。至於舊約部分,如果遇到原文文本稍有差異,即參考聯合聖經公會「希伯來文舊約文本研究小組」(Hebrew Old Testament Text Project) 之記錄,凡該小組認為文本的原始性不太確定之處,需要考慮其他古卷或古譯本者,和合本在修訂時也採納該建議,並加註標示。
和合本的經文早已在華人教會裡成為經典傳統,而修訂本並不是一個新的譯本,乃是延續著先人精神的繼承。盼望對因閱讀和合本而接受福音的弟兄姊妹們來說,修訂本可以延續家族的信仰源遠流長。
(編按:本文乃周牧師於2010/10/23「和合本的修訂講座」之口述內容。周牧師為和合本修訂版聖經總編輯、台灣聖經公會董事)
舊詞新譯 – 現代台語譯本用詞介紹(十)
塞礙、跌倒、犯罪
That-gāi, po̍ah-tó, hōan-chōe
[馬太福音十八章6-9節]
翁修恭
馬太福音十八章6-9節的標題是「罪的誘惑」。這段經文中,台語巴克禮譯本的一些譯詞不清楚,不容易瞭解,需要改譯。
耶穌教人注意微不足道的事,才免於因小事而誤大局。所謂大局是指壞的影響,甚至會引致殺身之禍。在此之前,耶穌給門徒上一課「甚麼是偉大」的功課。對門徒問耶穌:「在天國裡誰最偉大?」的質問,「耶穌叫了一個小孩子來,讓他站在他們中間,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除非你們改變,像小孩子一樣,你們絕不能成為天國的子民。』」耶穌再進一步定義甚麼是偉大:「像這個小孩子那樣謙卑的,在天國裡是最偉大的。」﹝馬太福音十八章1-4節,現代中文譯本﹞。關於「甚麼是偉大」的功課,耶穌教門徒應藉著生活實行出來。
耶穌從「接待這樣一個小孩子」的積極面,再轉為使這樣一個小孩子離棄祂會引發的嚴重後果 – 「任何人使信徒中一個微不足道的人離棄了我,倒不如用大磨石拴在他的脖子上,把他淹死在深海。」﹝馬太福音十八章6節﹞現代中文譯本中使用的「離棄」一詞,和合本為「跌倒」,台語巴克禮譯本為「受塞礙」” siū that-gāi ”。塞礙的意思是阻擋 “chó͘-tòng”,堵塞。此詞的英文是 “stumbling block” ,此節的原文英譯為:”If any of you put a stumbling block before one of these little ones.” – 「倘若你們中間有人把障礙物﹝使人跌倒的石頭﹞放置在這些小孩子前面」,意思是,阻礙他們,使他們跌倒。所以和合本譯為「跌倒」 –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
此詞也有 “fall away” – 疏遠、離棄之意。為此,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離棄了我」。現代英文譯本為: “to lose faith” – 喪失信仰 – “If anyone of you should cause one of these little ones to lose his faith in me.” – 「倘若任何人使信徒中一個微不足道的人喪失對我的信仰。」現代台語譯本譯為「犯罪」- ”hōan-chōe”,「無論甚麼人互信我的人中間一個微小的犯罪。」 – “Bô-lūn sím-mi̍h lâng hō͘ sìn góa ê lâng tiong-kan chi̍t ê mî-sòe ê hōan-chōe.” 現代中文譯本十八章8節譯為「犯罪」 – 「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犯罪。」對於同一個原文作兩個不同的翻譯,表示此詞有「離棄」與「犯罪」兩個意思。
第8節的另一句話,台語巴克禮譯本為:「你破相,抑是跛腳,入佇活是好。」“Lí phòa-siùnn á-sī pái-kha ji̍p tī o̍ah sī hó. ” 「破相」“phòa-siùⁿ ” 此詞曾於馬太十五章31節出現,現代台語譯本把它譯為「手殘廢」“chhiú chân-hòe” 這裡則譯為「一腳一手」 – 「寧可一腳一手入永遠活」“lêng-khó͘ chit-kha-chit-chhiú jip éng-óan-o̍ah.” 「一腳一手」的意思是:只有一隻腳一隻手,也即一腳一手殘廢,剩下另一隻腳一隻手靈活有用。」此話現代中文譯本為「缺手缺腳」,與「一腳一手」說法有異,但意思相同。和合本為「缺一隻手,或一隻腳」,說法接近,意思相同。現代中文譯本與和合本均以手前腳後的順序安排:「缺手缺腳」或「缺一隻手,或一隻腳」。但現代台語譯本把順序倒過來,改為「一腳一手」 “chi̍t-kha-chi̍t-chhiú” 把腳放在手之前,因為一般台語的說法較為順口。
台語巴克禮譯本的「入佇活是好,卡得二手二腳手穴落永遠的火」 – “ji̍p tī o̍ah sī hó, khah-tit n̄ng chhiú n̄ng kha hiat lo̍h éng-óan ê hé. ” 「入佇活是好,卡得」是英文“it is better to enter life ” 的直譯。若不參照英文,只讀台語譯本,不知所云。「卡得」一詞現代人已經不明白其意思。此句的現代中文譯本為:「缺手缺腳,而得永恆的生命,比手腳齊全而被扔進永不熄滅的烈火中好多了。」 和合本譯為:「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火裡。」現代台語譯本改譯為:「寧可一腳一手入永遠活,比有雙腳雙手手穴落永遠的火卡好。」“lêng-khó͘ chi̍t-kha-chi̍-chhiú ji̍p éng-óan-o̍ah, pí ū siang-kha-siang-chhiú hiat-lo̍h éng-óan ê hé khah hó.”「寧可、卡好」的台語比「卡得、是好」意思清楚,容易接受。
[本文作者為聖經公會董事長,現代台語聖經翻譯工作者]
聖經公會 與 翻譯計劃
徐淑貞
當我們在教會或在個人的書櫃裡,隨手可得一本聖經之時,大概不會想到能擁有一本自己讀得懂的聖經是多美好的一件事。這本聖經對你而言,可能是中文和合本聖經,可能是羅馬字或台漢字的台語聖經,但是都有一個共通的感覺 : 閱讀時能夠不須頓下來想一下,自己就能讀懂它的那本聖經,最適合我。
讓我們回到十六世紀,時當天主教廷已經長久主導基督教信仰,所流傳的聖經乃是只有神父才能讀得懂的拉丁文聖經。尋常百姓並不被容許學習閱讀或自行解釋聖經的內容,而只有受過訓練的神父才能擔任執行這種神聖的任務。甚至天主教會擔心一旦信徒能夠自行解釋聖經,認為聖經的記載與教廷的規定有矛盾,進而挑戰教廷的權威;於是訂下嚴厲的規例,把擅自翻譯聖經訂成是觸犯死刑的罪行。而這一切是到1522年,當馬丁路德完成了德文聖經的翻譯時,情勢才開始轉變。
當馬丁路德以德國方言將聖經翻譯成普通人也能讀得懂的方式,採取主要的意思和自己的體會而非逐字依原文的方式,就讓讀或聽的人,感到上帝彷彿體會了人的需要,而親自向人說話,這也是我們一般最能聽得懂的翻譯。很奇妙的,在1522年德國有馬丁路德翻譯了德語聖經,而沒多久在1535年,丁道爾雖然因為翻譯了英文新約聖經被羅馬帝國國王處以火刑燒死;然而,他犧牲性命翻譯而成的第一本英文新約聖經卻在同時被當成至寶獻給了英國的國王亨利八世,此時開始,聖經翻譯工作在歐洲世界進入了各種語言大放異彩的階段。
但是原文聖經(希臘文與希伯來文聖經)被翻譯成各地方言的歷史,並非自此時才開始。早在主後200多年到400年間,由於教會的發展,聖經已出現了許多方言的版本;如主後300年左右的敍利亞文譯本,甚或350-450年左右遠及高加索山區的亞美尼亞文、喬治亞文譯本,在在告訴我們教會的發展已經到了該區;宣教的腳蹤到何處紮根,聖經的翻譯工作也在那裡結果。
本著這樣的信念,我們可觀察到早期的宣教士來臺傳教之時,首重的也是翻譯聖經。由荷蘭派遣的宣教士就曾在台南新港社(今台南新市鄉)一帶根據平埔族人的語言翻譯成一卷與荷蘭語對照的《新港語馬太福音書》,時為1661年。這份譯本只剩部份殘存被保存在荷蘭的Leyden University圖書館裡,後在英國宣教士甘為霖的努力下,於1888年重新面市。聖經公會的資料庫裡,就有這麼一本十九世紀時的新港語聖經,頁面因年代而發黃,還佈滿了歷年蠹蟲鑽過的坑坑洞洞。每次看到這本聖經,心中感慨早在荷蘭來臺時期,宣教士就為台灣西拉雅族翻譯了這本馬太福音書。而我們自己為自家人所翻譯的聖經,夠不夠呢?
台灣自己的原住民語聖經翻譯計畫到了1950年代才開始陸續展開。由於翻譯聖經需要持續以大量的時間投入,要求翻譯員具備一定程度的神學背景,對聖經的應用能力與使用語言的靈活運用度更是必要的條件。加上聖經翻譯工作十分耗時動輒十幾年甚或數十年 (太魯閣語的翻譯計畫進行前後超過五十年),若不是有非凡的毅力與耐力,單憑一時的熱誠很難堅持到底。
而聖經公會的翻譯計畫要求更是嚴格。不但對翻譯小組的成員有所篩選,還藉著聖經公會專屬翻譯軟體使用程式來過濾詞句對應的錯誤,以此控制計畫的品質;並且按照規定,每個計劃都經過聖經公會翻譯顧問完整的審閱步驟確認後才出版。出版時還會報告給聯合聖經公會 (United Bible Societies)。根據全世界語言翻譯計劃記錄,在2009年年底前總數有2508種,而其中有九種語言是屬於台灣聖經公會的計劃。
聖經公會出版的聖經,除了原住民族語聖經,加上台語、客語,在架子上長長一排,長久以來總是覺得族語聖經很寂寞;這些聖經並非只是站在書架上當作聖經公會炫耀的成就,惟有各人投入自己母語的推動,才能讓更多人體會到上帝以母語向自己表達慈愛的感動,進而以自己重生的靈命來回應。
附:聖經公會聖經 (語言翻譯) 列表
原住民語
1. 布農語聖經 – 1947年開始,2000年出版短舊約和新約合訂本。
2. 達悟語聖經 – 1953年開始,1994年出版新約。
3. 泰雅爾語聖經 – 1956年開始,2003年出版短舊約和新約合訂本。
4. 太魯閣語聖經 – 1956年開始,2005年已出版太魯閣語新舊約全書。
5. 阿美語聖經 – 1957年完成新約,於1997完成阿美族語新舊約全書。
6. 排灣語聖經 – 1959年開始,1993年完成短舊約和新約合訂本。
7. 魯凱語聖經 – 1987年開始,2001年出版新約。
8. 鄒語聖經 – 2002年開始, 2011年預計出版新約。
客語
客語聖經 – 1984年開始, 2011年預計出版客語新舊約全書。
台語
現代台語譯本 – 1987年開始,2008年出版新約。2011預計出版詩篇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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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稿:成為一位喜悅饒恕的人
蒙弟兄
十幾年前,震驚台灣的「擄人撕票案件」造成社會大眾對陳進興的撻伐唾罵,司法也立即給予死刑裁決。然而,在他服刑死前卻接受一位小女孩送給他的一幅上頭是「一顆愛心並包著十字架」的畫,因而受到感動,並於死前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這是神聖的一刻;他是因為受到此小女孩愛的行動而做出此決定。雖仍有許多人不以為然無法對「饒恕」的議題做出反應,但如此神聖的承諾對於生命卻是具有永恆的意義。
筆者在今年夏天跟教會牧者相處在由緊張演變到衝突的關係、從不友善的回應到冷戰、從溝通到批評,而帶來許多服事上的傷害。期間,我曾屢次自行來到神的面前哭泣、抱怨、(負面的)禱告,但,神卻是直接地面質我、挑戰我,要我去饒恕牧者。甚至,一句經文很強烈地、不斷地浮現,就是「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18:22)。我深深地告訴自己與回應神:「不可能,我做不到。別想了!」由於自認是個認真且嚴峻的人,所以更難放下堅持但聖靈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禱告中提醒要我去執行,我依舊置之不理。直到事件歷經一、二個月後,我再也無法忍受心中的苦楚,我鼓起勇氣直接與牧者面對面地溝通、澄清、告知心中的自我內在誓言等,經過眼淚的洗禮、對話的澄清後,最終化解了許多的衝突、錯誤與不完美。我也藉由「饒恕」自己與牧者,而得以從監牢中釋放。
筆者發現:「饒恕與愛是密不可以分的。」我們試圖回想自己身邊周遭的朋友與家人,我們曾經都做出傷害彼此的行為、說出不悅耳的話語,甚至以惡報惡,此般言行舉止其實都是出自於沒有愛心的動機。現今社會上充滿許多暴戾血腥的新聞,而案發的人物大多即為當事者身邊的人,如:兒虐、家暴,可想而知,最親近的人都可以用粗暴的方式對待,更何況是陌生人?且在經不愉悅事件的後,要饒恕彼此是不易的。饒恕一事,知易行難,因為需要「勇氣」與「愛心」,但,饒恕即為散播愛的行為。經過這一連串的波濤洶湧以及從主領受的話語後,我深深地體會到:當我們彼此原諒、饒恕,將會是重新和睦的開始;若彼此因傷害而冷戰、關係每況愈下,將會導致不可想像的結局。
饒恕不易,但當我們願意給自己一次機會並去實踐時,將會發現原來愛就在身邊。之後,我告訴自己:「不在生氣當中做決定。」至今雖不斷努力追求,卻已懂得如何在關係中享受自由。饒恕是展現愛的方式,需以行動來活現,且也是讓多方同時直接受惠的途徑,讓我們的饒恕從身邊的人物開始發生,以一對一、一傳十、十傳百的速度蔓延,使愛的馨香之氣從你我開始並逐漸擴散,將會讓身邊更多的人從中受益。
若正看此篇文章且正在深陷敗壞光景、衝突關係當中的你,我深深地期盼、鼓勵你能夠接納人生的不完美,並鼓起勇氣並找適當的時機與當事者面對,讓一同與你在牢裡的犯人得以重新享受人生的美好。你渴望得著釋放嗎?你渴望得到修復嗎?就是現在,從「饒恕」開始啟程,並要「無止境」!我相信,靠著主加給我們的,我們一定可以做到,且將會見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喜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