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季刊24》第八卷第1期2008年3月

復活的故事

黃子嘉

基督教的信仰是建基在一個極重要的事實上,那就是耶穌由死裡復活。因著復活,耶穌被顯明為永生的神子、世人的救主、萬有的主宰,為榮耀的君王。耶穌若沒有復活,則祂不是夭言惑眾的騙子,就是胡言亂語的瘋子,根本不值得任何人信服,因他在世時曾多次公開預言自己不久要受難,且第三天要從死裡復活(馬太福音16:21,17:23)。第一世紀最有名的基督徒保羅說得很對 – 倘若耶穌沒有復活,則傳道人所傳的便是枉然,而基督徒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整個基督教的信仰也將崩潰,基督徒就成為世上最可憐的人了(哥林多前書15:14-19)。

基督徒當然不是如此。相反的,他們是最有盼望的人,因為耶穌真得復活了。每年復活節是她們最興奮的日子,成千上萬的人湧向耶路撒冷,去親睹耶穌的空墳墓,以親歷「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馬太福音16:6)的榮耀宣告 。自古以來,全世界各地的基督徒也都以無比歡欣與虔敬的心來紀念這改變人類歷史的偉大日子。既然耶穌由死後復活對基督徒而言是如此的重要,那麼他們是盲目迷糊地信從呢?或是在人事物上有足夠的證據使他們篤信不疑呢?本文試從四方面來說明耶穌由死後復活的證據:

(一) 空墳墓
近兩千年來,空墳墓一直是耶穌復活最大的證據,這也是基督教的特點。無論哪一種反對復活的理論,都不得不承認空墳墓是事實。因若非如此,基督徒怎可能到處傳講以耶穌復活為主題的福音呢?反對的猶太人只要把耶穌的身體公開展示,則基督教就自然消滅。所以空墳墓不僅是初代信徒的見證,也是所有當時的人所共認的。不過歷代以來有些人雖承認空墳墓的事實,卻不願接受耶穌的復活,以致對於空墳墓的產生又有以下幾種的說法:

1. 小偷盜屍論
此說之可能性微乎其微,一方面在羅馬兵丁看守之下,要想瞞天過海、偷盜成功談何容易?另一方面耶穌是被釘十字架的囚犯,身無分文,根本引不起小偷冒險盜屍之動機,即是真有小偷光顧,也只會帶走貴重物品,何必搬走屍體?

2. 仇敵藏屍論
此說更不可能,當時反對基督徒的人為什麼要藏起耶穌的屍體?他們只要拿出這身體,基督教豈不就不攻自破了嗎?

3. 門徒偷屍論
此說是當時猶太人買通了羅馬兵丁而散播流傳的說法(馬太福音28:12-15),但門徒偷屍的可能性也幾乎是零。因為:

a. 「不會」編此大謊
初代門徒們多為漁民農夫,頭腦單純,生活樸實。他們有五百人之眾,怎會同心一意先行偷屍,然後編造復活的大謊言來欺世惑眾甚至達二千年之久?
b. 「不必」為謊言殉道
初代門徒因見證耶穌復活都遭到激烈的迫害,司提反被石頭打死,雅各被刀殺,其他使徒也陸續遭害,他們為何都因著一個謊言即奮不顧身、死而後已?他們若想創立新教,則大可以宣講耶穌崇高的倫理道德教訓,如此既有清譽美名,又可免去逼迫,一舉兩得,何必偏偏傳講一個死而復活的謊言來招惹殺身之禍?
c. 「不敢」冒險偷屍
當耶穌被捕後,門徒們都膽戰心驚,四處逃散。連最勇敢的彼得,也三次當眾不認耶穌,甚至還為此發咒起誓!四散的門徒,躲在家中,悲傷哀痛,驚恐懼怕,迴避都來不及,怎敢冒險向羅馬兵丁挑戰,大膽前往偷屍?
d. 「不能」輕易偷屍
耶穌生前常常預言復活,故羅馬兵丁特別受到叮嚀要謹慎看守墳墓,以免被盜,羅馬兵丁訓練精良,榮譽感重,絕對不容門徒偷盜成功的。

4. 耶穌未死論
十八世紀理性主義倡言耶穌並未真正死亡,只是一時昏迷,後來復甦而走出墳墓。此說認為耶穌因身被鞭傷,又被高懸十架,失血過多,力竭而昏迷,當他被安置在清新涼爽的花園墳墓中時便悠然甦醒,走出墳墓並向門徒們顯現。這樣的解釋所引起的困難遠超過其所想解決的,例如:

a. 羅馬兵丁有多年行刑及驗屍之經驗,怎會誤斷一個昏迷的人為死人?
b. 兵丁拿槍扎耶穌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這是已死的證明,這可能是由於精神極端的苦痛而導致心臟破裂,血清自血中分離而死 。或是死後血液凝固成血塊和血清,看似血和水流出之故。總之,已死的人才會有這種現象。
c. 即使耶穌真的未死,那麼像他那樣傷痕累累、筋疲力竭、半死不活的情況,怎能自己解脫纏裹全身的細麻布,推開巨大的墓石,躲過羅馬兵丁的眼目,用受傷的雙腳走好幾公里的路程,然後讓門徒誤認他是由死裡復活、得勝榮耀的主嗎?門徒們會如此糊塗嗎?向這樣虛弱的耶穌怎可能把門徒們從軟弱中變為剛強、悲傷中變為喜樂呢?恐怕只會使他們更加灰心失望吧?
d. 如果門徒真是這麼糊塗,那麼耶穌會故意欺騙他的門徒說,他由死裡復活,並要求他們到處傳講這個謊言,甚至為此殉道嗎?這樣的結論是不可思議的,如果耶穌真的未死,而他又不是故意要用謊言來惑世,則他會看著門徒們成天胡言亂語說他復活升天,並且把整個教會建立在這虛假的謊言上嗎?這樣的理論實在無法解釋初代教會蓬勃發展的情形。
5. 走錯墳墓論
此說實不值一辯,如果說最早探墓的婦女們由於天黑及悲傷過度而誤入了一個空墳墓,難道天亮之後其他門徒,甚或所有反對的人也都跟著走錯?這豈不是天大的笑話?
6. 耶穌復活論
唯一對空墳墓的圓滿解釋是耶穌真的復活了!祂照著自己早先的預言,在受難之後第三日復活,祂復活的大能衝破墳墓,嚇倒兵丁,祂榮耀的顯現,使門徒有恐懼變平安,憂傷變喜樂,軟弱變剛強,以致能勇敢地面對釘耶穌十字架的猶太人,向他們傳講耶穌復活的道理,雖有逼迫、下監,甚或殉道皆在所不辭。耶穌復活了,祂是神的兒子,是世人的救主、是萬有的主宰,這是信仰的中心。

(二) 教會的存在
教會二千年來不斷地發展,基督徒由最初約五百多位到目前約十六億之眾 ,他們都是因為相信耶穌復活而有的結果,這莫非證明耶穌真的復活了,並且正在教會中不斷地運行作工,擔負教會一切的責任?

(三) 主日的存在
主日(星期日)是全球基督徒聚會紀念耶穌復活並敬拜主的日子。最初的基督徒都是猶太人,他們歷世歷代都守安息日(星期六),在這一天專心敬拜神,直到如今以色列人仍是星期日照常上班,只在星期六休假。那麼是什麼緣故使得最初耶穌的猶太門徒改變他們的傳統習慣,不在星期六而改在星期日聚會敬拜神呢?唯一的答案就是耶穌的確是在星期日復活了,門徒們自然地改在這一天聚集來紀念敬拜祂。

(四) 基督徒的經驗
歷世歷代的基督徒都可以見證耶穌是一位垂聽祈禱的恩主,祂改變了他們的人生,祂使罪人變成聖徒,祂賜他們平安喜樂與榮耀盼望,祂就活在他們的心中,作他們人生的主宰。雖然說少數個人主觀的經驗,不一定能證實一個客觀的事實,但是二千年來,億億萬萬基督徒所共有的主觀經驗足可證實一個客觀的事實 – 耶穌真是復活的主!

二百多年前,英國二位著名的學者G. Lyttelton及G. West,曾極力反對耶穌復活,及保羅遇見復活的耶穌而悔改的事,故分頭收集資料,相約共同撰文反駁這超自然迷信。一七四七年他們再度會面,二人大出對方所料,由於確證俱在,無以為辯,竟雙雙成為真誠的信徒,於是他們各別撰文,力證耶穌的復活及保羅的悔改。此二篇文章竟成世界名著,存入大英博物館迄今。

耶穌由死裡復活,顯示祂真是永生的神子、人類的救主、萬有的主宰,能賜人赦罪的平安、聖善的人生、滿足的喜樂及永恆的福份,請問讀者諸君,你願接受復活的耶穌進入你心中嗎? (編按:感謝宇宙光雜誌同意本文轉載)

[本文作者為前中華福音神學院院長,現任美國新澤西州若歌教會主任牧師]

默示、權威與詮釋(七)

本文承接本刊第二十三期內文「默示、權威與詮釋(六)」

彭國瑋 作 / 邱其玉 譯

編按:本文為作者於2003年華神「詮釋學與神學研討會」所發表的學術文章。當代系統神學對聖經權威的論述,並未充分考慮聖經形成之複雜歷史現象,以致產生之神學建構與現今已知的聖經形成史有相扞格之處。有鑑於此,本文始於對聖經形成複雜歷史現象的綜覽,從而提出合乎歷史現象之聖經權威教義的神學建構,並討論該神學建構對於教會生活的意義。原刊載於《獨者》2003年冬季號第4期,感謝《獨者》同意轉載。

5. 替代的神學建構:「信仰團體角度的進路」
根據我們前面的綜覽,探討聖經論的恰當位置,恐怕不該在上帝論之下,如過去教義學或系統神學一般的作法,而應該放在教會論與聖靈論之下。根據我們的綜覽,之所以需要從上帝論轉移至教會論和聖靈論之下來討論,是由於聖經的權威恐怕不是來自其作者角度的進路,而是來自於信仰團體有意識地參與的結果;而作為聖經接受者的信仰團體,之所以能接受不同的著作,也是由於聖靈的引導之故。

因此,把「默示」理解為,以聖靈的影響力加諸於作者身上使其寫出聖經著作,並以此為聖經權威的神學基礎,如此的理解其缺點是很明顯的。這種「作者角度進路」並不能幫助我們重視聖靈引導信仰團體的這個角度,也就是聖靈如何引導信仰團體認信、尊重聖經權威,並且最終為信仰團體形成聖經正典。這種對「默示」的理解,充其量只是上帝自我啟示與傳達的管道之一,絕不是聖經權威的終極理由。

然而,如果仍要將「默示」當作聖經權威的神學辭彙,我們需要有語意的轉移。「默示」不能只被理解成聖靈在寫作過程的影響,更重要的是要理解成,聖靈在聖經權威被認信,且其內容被正確理解這個歷程當中的引導。換句話說,若要討論聖經權威的議題,「受感的子民」或許比起「受感的作者」或「受感的經文」更為重要;並且聖經權威的神學建構,應當包含信仰團體如何被「默示」,以致在歷史中形成聖經,這一方面。

即使是後來成為聖經的經卷,其寫作與編輯都應當放在信仰團體的處境下來理解。對新舊約而言,作者與編者都不是「圈外人」(outsiders)。他們是為信仰團體的益處而編寫,並且只有出自信仰團體內部之作品或出自信仰團體藉以達致自我認同之傳統的作品,才能符合聖經權威。作者與編者之所以應被視為「受感的」、「受默示的」,是因為他們的著作最終受到聖靈所感動之子民的認可,認定其為權威之聖經,這些子民過去受感,今日同樣受聖靈感動。

「受感之子民」的概念,允許不同的信仰團體,同時並存著些微不同的正典。這些差異很可能來自這些信仰團體所繼承的不同傳統,以及他們所需要面對與回應的不同處境。然而,數個正典同時並存的現象,並不會因為過於多樣化,而無法在其中找到統一性。這種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現象,顯示出即便信仰團體各有不同,聖經經卷的核心與焦點依然存在。

聖經經卷的核心與焦點,就是歷史上的這位人物:拿撒勒人耶穌,以及他的出生、教導、釘十架,並復活的歷史。所有新約文獻都是出於這位歷史人物,及其所在之歷史時間之後的發展;即便是猶太教聖經,之所以被收入基督教聖經之中,也是因為基督徒相信耶穌就是猶太教聖經中所應許和預言的那位彌賽亞,過去這樣相信,到如今依然相信。故此,基督教聖經的最首要意義應是其對耶穌基督的見證。既然聖經是出自聖靈的工作,所以也應當被視為是聖靈為耶穌基督所作之見證的一部份。以耶穌基督作為聖經的詮釋核心也蘊含了一種歷史哲學,即並非所有歷史時刻都具有同等重要性。歷史的高峰,應當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根據這種理解,聖經展現其權威的領域也需要討論。將聖經權威與「受感子民」彼此相關連,意味著這個權威絕不是一種普遍受所有人認可的權威,雖然臣服於此權威之下的信仰團體,相信所有人都應當臣服於此權威之下。因此,對聖經權威的臣服,實際上是信仰團體的社會邊界的標記,對於處於這社會邊界標記內的人而言,聖經對於真理、救贖與道德有最終的決定權。事實上,這樣的理解恐怕才是提後3:16這個教導的真正重點,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因為有「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的功能。若無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的功能,我們就不能說聖經對任何人有任何權威。 (未完待續)

【本文作者為英國雪菲爾大學哲學博士(聖經研究),現任美國聖經公會聖經翻譯顧問。】

十字架

蔡茂堂

有一天一位小姐在珠寶店挑選十字架的項鍊,在店主人給她看了各式各樣的精美十字架之後,她突然看到有耶穌像掛在上面的一個小十字架,她說:「我很喜歡這個十字架,上面掛個小人像看起來好可愛喔!」

對耶穌基督的門徒來說,十字架一點也不可愛,十字架是羅馬帝國用來嚇阻那些對羅馬帝國的統治與和平造成威脅的強盜或叛亂罪行所設計出來最羞辱最殘酷的死刑刑具。當一個罪犯被判釘十字架罪刑確定之後,他還要被迫自己扛著該十字架的橫槓遊街示眾,從最熱鬧的城市中心走到刑場,然後才被當眾釘上十字架。十字架被豎立起來以後,該罪犯就全身赤裸的被懸掛在十字架上,受到圍觀群眾的嘲諷與譏笑,受到飛鳥昆蟲的啄食與圍繞,然後在太陽的烤炙之下,逐漸虛脫,無力支撐自己的體重而窒息死亡。有些比較身強體壯的受刑犯可能在十字架上懸掛三、四天還在苟延殘喘,執刑兵便會拿棍子打斷他們的小腿,讓他們加速死亡。

當我們瞭解在耶穌的時代十字架的歷史背景之後,便比較能夠體會當耶穌挑戰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 門徒所感受到那強烈的錯愕與恐懼。我們也較能明瞭為何在教會初期,十字架會成為傳福音的困擾。使徒保羅說: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1:22-23) 長久以來,有關基督耶穌受釘十字架的影像,除了梅爾吉勃森(Mel Gibson)所導演的 “耶穌受難記” (The Passion of Christ) 以外,大多數的圖畫與影片都將其淨化與美化,讓我們不再感受到那羞辱與痛苦的情境。加上近年來亨通福音 (Prosperity Gospel) 佈道家把福音表達成正面思維 (positive thinking) 的加強劑,十字架那令人害怕的黑暗面就逐漸的被現代人淡忘了。

羅馬帝國已經埋入歷史的灰燼,十字架的酷刑也成為歷史中黑暗的回憶。對於今天的基督徒來說,十字架的意義何在?我們如何才能捨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呢?有一位作者 C.M. Clowe寫過一本這方面的書 《基督徒經驗中的十字架》 (The Cross in Christian Experience),對於人生當中所遭遇的苦難與挫折和十字架的關係有很好的闡釋。

他認為人生當中我們會有三種苦難,第一種稱為重擔 (Burden),這是每一個人在生命成長過程中都會經歷的痛苦與艱難,像是苦澀的青春期危機或是憂傷的更年期飲泣,我們的人格在經歷這些痛苦與艱難中逐漸成熟茁壯。

第二種稱為荊棘 (Thorn),這是某些人在人生旅程中所遭遇的意外傷害與折磨,像是天災人禍、疾病殘障等等。前兩種苦難是我們無所選擇的發生到我們的身上,我們只能忍受或是勝過這些艱難。

第三種是十字架 (Cross),這種苦難與前兩種苦難不相同的是它不是發生在我們生命中的無奈,而是當我們看到周遭的人們由於他們所遭遇的生命成長的重擔或是人生意外的荊棘而受苦難當時,我們出於基督愛的激勵而自願自發的前往分擔並減輕他們的苦難與艱難。

德國神學家潘霍華 (Dietrich Bonhoeffer) 說過:當基督呼召一個人時,他是呼召他來經歷死亡。(When Jesus calls a man, He bids him come and die.) 我們如果沒有願意捨己犧牲自我的精神,就不可能選擇去背負自己的十字架 (以基督的愛去分擔別人的重擔與荊棘);我們如果沒有被基督的愛激勵去學習背負自己的十自架,就不可能跟從耶穌的榜樣與腳蹤。但願我們大家在每天的生活當中,都能夠常常經歷主耶穌大愛的激勵,願意以自我犧牲的捨己精神,自願選擇去背負自己的十字架 (以基督的愛去分擔別人的重擔與荊棘),而且在背負十字架的過程當中,還能夠學習跟隨主耶穌那柔和謙卑的榜樣。 

(本文承蒙和平教會同意轉載,特此致謝。)

[本文作者現為和平長老教會主任牧師。]

健康的教會 (一)

張景祥

葛列格‧勞瑞牧師 (Pastor Greg Laurie)是加州「豐收基督徒團契」(Harvest Christian Fellowship)的主任牧師。19歲就開始牧養這個團契,剛開始只有30人的查經班,現在是一萬五千多人的教會。為什麼能如此呢?在1999年他出版一本書叫「顛覆世界的教會」(The Upside-Down Church)提到許多很有趣的原則。這是我看完之後的一些感想:
首先教會的存在目的是什麼?乃是要完成上帝的計劃─顛覆這個世界:把救恩傳出去,把被魔鬼控制、掌握的世界顛覆過來。凡來參加教會成為基督徒的就應有這種異象,這是來自主耶穌的應許和聖靈的帶領才能達成的!

第二點:其實我們基督徒本來就沒有什麼,就像12個主耶穌的門徒一樣,除了是漁夫和販夫走卒之外沒有和一般人兩樣!12門徒當中有一位比較有頭腦、有策略的、會事先計劃的、有抱負和遠見的、對錢財管理比較有概念的就是猶大,但卻是因為出賣主耶穌,自責而自殺身亡。主耶穌揀選的這批人,看樣子是注定要失敗的。但他們卻成功地翻轉了他們當時的世代,建立了教會─因為他們牢牢地捉住了主耶穌的應許,他們依靠聖靈成就了奇妙的事。

但是讓我們來看看今天的教會,琳瑯滿目。有的可能是畸型的發展,或稱病態的發展。很多毛病,其中之一就是教會設定目標時,弄錯了。對來教會的人給予一種「消費者」觀念。「顧客第一,消費者至上」。教會到處招人來,也設計、計劃許多節目,就好像商店擺滿了許多商品招來客人一樣。大型的教會,甚至一些超大型的教會(Mega Church)一進去就好像到大商場(Shopping Mall)一樣。一個家庭老少進去,各自找著自己的樂趣,只要約個時間,幾點一起回家即可。大家可以去,儘情享受、得著。花最低的消費(奉獻數塊錢),即可得到最大的回收。如果是如此的教會,就偏差了!

還有一些小教會也數出渾身解數,請人吃飯、拜訪、送東西、關懷…等,就是要把人帶來聚會。盼望用這些方式能吸引人、留住人。這些原是無可厚非的方式,或許可能也能吸引到一些人,結果都沒有信仰的根,因為離開教會的本質太遠了!這些都是「消費者型」的教會型態,又因為是「顧客永遠是對的」的觀念,教會不敢得罪人,教會的信息只有傳一些鼓勵人的,正面的、人生的積極面之思想,讓人覺得來聚會好像打了一針興奮劑,或強心劑就好了!只要看到每次聚會很多人,人潮旺盛,就是教會興盛了!成功了!但,我們要問的是:那是主耶穌的教會嗎?是主耶穌所要的嗎?值得深思!

另外還有一些教會在聚會當中以演戲、鼓勵情緒的發動取勝。使人在詩歌讚美、祈禱中以及在舞台上,能如癡、如醉的表達,就好像被「聖靈充滿」一樣。這又是另一種類型─專科型的教會,似乎有特色。今天,教會要能吸引人就要有特色!但這是人的特色,或是神的特色呢?美國的教會隨著文化的變化,加上不信與時髦,要吸引人到教會不易,於是就有這麼多變化!問題是:這是主耶穌所要的教會嗎?(下期待續)

[本文作者為現任美國紐約市Staten Island 歸正教會恩光教會主任牧師。曾任2004年全美Reformed Church in America總會議長。]

聖經的中心在耶穌基督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3:15)

黃兆堅

聖經是世界公認、首屈一指的文學名著,一切偉大的作家都曾深受其影響,如英國的莎士比亞、狄更斯、俄國的列夫.托爾斯泰、杜斯托也夫斯基、德國的歌德、法國的雨果,甚至中國《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近代的作家、詩人郭沫若、謝冰心、劇作家老舍、翻譯家周作人等都接觸過聖經。馬丁.路德的德文聖經譯本,更被認為奠定了近代德文的基礎。

聖經中有關歷史的部分,當然也是史學家所矚目研究的。其中不僅記述了古埃及、亞述、巴比倫、希臘、羅馬、猶太等國的事,並且是第一本有價值的教會史。
考古學家一直周旋在與聖經記述有關的區域,特別是中東。他們辛勤地工作,要向大地追討證據,查驗聖經的真實性。甚至有些是抱著想找材料來駁倒聖經的人,如英國的藍賽爵士,最後在千真萬確的事實及史蹟面前也改變了初衷。至於哲學家、法學家、教育家都能在聖經中找到供他們研究、玩味的課題與材料。

聖經是為了引領人得永生

聖經雖有種種學術研究上的價值,但上帝將聖經啟示給人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讓人涉獵某些學問,攫取一些資料或滿足人好古求知的慾望,若是這樣,那真是顧此失彼。

有一次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翰福音書5:39)聖經的中心題旨,乃是要將耶穌基督如何救贖人類的真理告訴人。若說條條道路通羅馬,則新舊約聖經六十六卷,卷卷都與此宏旨相關連。我們知道舊約三十九卷是寫在公元前(耶穌降生前),是集各種人、事或預言,來預表耶穌基督,並記述在歷史的進程中,如何漸漸地為祂的來臨而作種種準備。新約二十七卷的聖經成書於第一世紀末。四卷福音書、《使徒行傳》、二十一封書信及《啟示錄》,它們都是講述基督的生平、祂的第二次再來、教會與信徒的信仰和生活、使命及盼望。從整本聖經看,第一卷《創世紀》所記載的,人類因始祖亞當、夏娃犯罪中所失落的一切,在最後一卷書《啟示錄》中已告訴我們,在基督裡都重新得回來了!

若說聖經的中心是耶穌基督,那認識耶穌基督又意味著什麼呢?耶穌自己聲稱:「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書17:3)聖經就是幫助你我認識耶穌,也就是幫助你我得永生的書。所以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為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約翰福音書5:39)。

認識才有信仰 信心帶來順從

那為什麼所有聽過、讀過聖經的人並不都認識耶穌呢?你大概會說,因為沒有直接看過耶穌本人吧!那麼許多與耶穌同時代的人,不但聽過、見過,而且與祂同行共話,甚至一起吃過飯,為什麼也還不認識祂是人類的救主呢?根本的問題是–沒有信心,也沒有與之相稱的順從。

認識是信仰必要的組成部分,否則就成了盲從或迷信。信心使你的認識飛躍,在已知的基礎上了解及把握未知。這也就是真正認識耶穌的基礎和關鍵,不然的話,你可以接受及認識耶穌是一個歷史上的人,是一位大醫生、革命家、思想家、教育家,但不能令你認識祂是掌管空間和時間的神,是你個人的救主。比如說:你認識你的父母,固然你從小在家裡天天看見他們,但也只是在完全相信的基礎上,你才能除了認識他們的外貌,更認識他們的愛心、忍耐、管教、眷顧等。設想一下,一旦你懷疑他們是否真是你雙親時,一切又會變得如何呢?所以聖經介紹你認識主耶穌,並因信祂而有永生。但你假如不信,那麼你就是看了十遍、二十遍聖經,也是毫無用處。正如一位父親在巿井匪類中找到了他出走的兒子,他雖然衣衫襤褸、形貌污穢,父親仍慈聲地說:「孩子!回來,我可以原諒你過去的一切,你不用再在這裡困苦不安、飄泊流浪。」這孩子若信,就會得著他父親的一切。但若硬是不信,那他父親又有什麼辦法呢?我們都是遠離上帝的浪子,聖經告訴我們︰祂正呼召我們,要將永生賜給我們。

以認識上帝為誇口

在南美洲巴西首都的教會中,有一個名叫依斯瑪的小孩,在他六、七歲時,已是家喻戶曉的「神童」。他的聰明才智,已吸引了成千上萬的電視觀眾。他能回答全世界各國首都的名字、國旗的樣式而毫無差錯。另外,許多成人都答不出的問題,他卻能應付自如。他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神童」,真神上帝的孩子,他逢人就見證他是一個小基督徒。一次總統接見他,他對總統說:「讓我們先做一個禱告好嗎?」 祈禱完畢,只見總統熱淚盈眶。

這個依斯瑪確實像使徒保羅論到他的義子提摩太所說的那樣:「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摩太後書3:15)依斯瑪不但在一般的知識上,聰慧過人,他更有得救的智慧,因他相信基督,愛慕並傳揚基督。青少年朋友,你若也是這樣,你也是有福的。父母們,你們若有這樣的孩子必定是快樂平安的!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9:23~24)

大科學家牛頓認為在真理的汪洋大海前,他自己猶如在沙灘上揀貝殼的小孩,他將自己謙卑在全知全能的上帝面前。稱雄一世的拿破崙,在臨終前被囚於地中海的聖赫勒拿島。那時他感慨無窮地承認自己憑藉勇武所得的威勢,如今已如大江東流之水,去而不返。耶穌未曾擁有一兵一卒,但憑祂的愛卻感召千千萬萬的隨從者,甚至願為之捨命。美國一位億萬富翁之女,亨特.瓊納小姐,當人問她作為一個億萬富翁的女兒,究竟是什麼滋味時,她一度答道︰「在我長大的時候,這些財富代表我能做任何我想做的事。」 當她真正得到基督後,她卻說:「我願意把耶穌基督所能賜予人的豐盛生命,與願接受祂的人分享。這真比百萬金錢更有價值!」 而同時那一夜間想併吞歐洲、亞洲的希特勒、東條英機之流的所謂勇士,只落了個自殺的下場。
  
多少財主沉溺酒色或惶惶不可終日,不少科學家能發現他們研究的成果,卻沒能發現人生的樂趣與價值。哦!親愛的朋友,你若能聽見、看到、相信並遵行聖經所記載的,接受耶穌基督為你個人的救主,你真是有福了!

[本文轉載自《時兆月刊》2007年11月號。作者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華安聯合會全球華人事工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