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與聖經翻譯(下)

馮家熙

詩和散文
詩有別於其它文體,它是用「感性」向人說話,所以不像律法條文(如利未記或建會幕和聖殿的指示),每個細節都得「講清楚,說明白」;也不似家譜要把人物關係一一交代;更不像歷史書中要將人事物和年份詳細說明。詩和散文兩種文體最大的分別是:前者語意抽象,內容行雲流水,留下空間讓獨者想像和領會;後者語意務實,內容按部就班,很平實的把資料和事實告訴讀者。所以翻譯詩的時候,不但要把詩的語意翻譯,詩的性質也要轉化,讓譯入語讀者的情感世界產生共鳴。

幾種翻譯的選擇
(一)、 把詩譯成散文,但譯文分行書寫,使看起來像詩的格式。
(二)、 用逐字翻譯法使譯文保留希伯來文語意,並不考慮譯入語詩的格式。
(三)、 完全放棄保留希伯來文格式,以譯入語詩的特色為譯文的考量。
(四)、 兼顧希伯來文詩的語意和譯入語詩的格式。
(五)、 把譯文翻譯成能夠像希伯來詩一樣能夠用來吟唱。

選擇(一)和(二)的優點是翻譯難度不高,兩者的譯文中,詩的語意保留得十分完整,缺點是沒有考慮詩性質的轉化,讀者閱讀譯文時會覺得「淡淡沒有滋味。」選擇(三)的難度較(一)及(二)高,譯文很能引起讀者共鳴,但為配合譯入語詩的形式,難免在原文語意上作出犧牲。

選擇(四)的難度比(三)更高,若譯入語是一個重視詩的民族,這是一個比較理想的翻譯選擇,但困難是翻譯員要是一個有相當程度文學修養的人,且有寫詩的恩賜。當然要同時保留原文詩的語意和譯入語詩的特色,往往是魚與熊掌,不可得兼。選擇(五)是最高難度的翻譯方式,不但詩的語意和特色希望保留,還要求譯文能用作吟唱。

詩 :「需用品」還是「藝術品」?
翻譯舊約中的詩,一般來說不會只選用一種翻譯法,而是斟酌其他翻譯法合併使用。以上五種選擇以2,3及4的合併法較為理想。選用怎樣的翻譯法,要考慮原文詩本身的內容和背景,另外還要了解譯入語民族對詩的態度才能決定。詩在每個民族的地位都不同,有些民族把詩看成是「需用品」,有些民族把詩看成是「藝術品」。口傳社會通常比文字社會更重視詩的地位,當一個民族愈現代化,詩的地位便有從「需用品」變為「藝術品」的趨勢,現代人生活忙碌,可能沒有「閒情逸緻」寫詩和欣賞詩,詩為民族流傳歷史和典故的功能也慢慢褪色。像現代的中國人對詩的態度已今非昔比,若把聖經中的詩翻譯成結構嚴謹,講求平仄押韻的古詩,會被讀者認為「八股」,反而是吃力不討好,所以和合本聖經的翻譯,主要以第2種翻譯法為主軸,再配合新詩自由活潑的形式來表達。教會有人把詩篇譜成歌來唱,是很值得鼓勵的做法,但這跟選擇5的翻譯法沒有任何關連。

結論
詩的翻譯所包含的不單只有語意的轉換,還有情感的傳遞,要求兩者都能完整的呈現在譯文中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在選擇用那一種方式作為翻譯的準則時一定要有點彈性,先試逐字翻譯法,說不定原文詩中的情感,喻意,形象能夠忠實的出現在譯文中,但如果逐字翻譯法沒有收到應有效果,便應採用活潑和啟創性的翻譯方式,在語意和譯入語裡詩的用詞和特色間作一些取捨。 (全文完)

(作者為威克理夫聖經翻譯會翻譯員)